心脏病妈妈如何做好备孕工作

患有心脏病的女性能否顺利地生个健康的宝宝?她们的孕期应该特别注意哪些方面?本就不是十分坚强的心脏是否能够经历十个月的考验呢?

心脏病妈妈如何做好备孕工作

怀孕对于心脏功能是一种考验

患有心脏病的准妈妈约占所有孕妇的1%,主要患的是风湿性心脏病(后天

性心脏病)和先天性心脏病,两者比例大致相同。风湿性心脏病以侵犯二尖瓣最多,患者可能需要接受人工心脏瓣膜移植手术;先天性心脏病则以中隔缺损最多。

怀孕后,心脏血管生理变化往往会造成心脏额外的负担,另外,生产过程中的阵痛、用力、体能消耗等,都会增加心脏负荷,如果心脏原来就不好,此时往往会出现心脏超出负荷现象,可能危及准妈妈和胎儿生命。

有病的心脏是否能担负妊娠和分娩,取决于心脏代偿功能。

医学上常常使用“纽约心脏学会”的标准来对心脏功能进行分级:

第一级:没有心脏病症状,身体活动不受限制,平常身体活动不致引起不适。

第二级:身体活动稍受限制,休息时并无不适,不过进行平常的身体活动即会出现疲倦、心悸、心绞痛和呼吸困难等症状。

第三级:身体活动受限制,休息时并无不适,不过在轻微身体活动后即有疲倦、心悸、心绞痛、和呼吸困难等症状。

第四级:任何活动都会不适,即使静止休息时也有心脏病症状,任何身体活动都加剧症状。

如果准妈妈的心脏功能属于第一级和第二级,不会影响胎儿生命。心脏功能属第三级的准妈妈胎儿死亡率达12%,第四级者可高达30%。虽然轻微的心脏病患者其胎儿死亡率未见增长,但早产儿和子宫内生长迟缓等情形仍比正常孕妇高。此外,下一代遗传先天性心脏病的比例也会增加。有研究表明,母亲或父亲有先天性心脏病,其下一代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比例可达1.8%(是正常人的六倍)。

心脏功能分级是决定准妈妈是否能够顺利分娩的重要因素,通常心脏功能第一级和大部分第二级孕妇均能顺利生产。心脏功能第三级的心脏病孕妇因有1/3的人在怀孕期间会发生心脏代偿不足而衰竭,因此最好长期在医院卧床休息。而心脏功能第四级的患者最好不要怀孕。如果已经受孕,宜考虑早期中止妊娠。

哪些心脏病患者不宜受孕

心脏病的严重程度,可以依心功能的分级来衡量,不论为何种类型的心脏病,都可将心功能分为四级。I级:患者能胜任一般的体力劳动,如行走及日常体力活动。Ⅱ级:对一般体力活动略受限制,休息时舒适如常,但在日常体力活动或操作时即感疲劳、心慌和气急。Ⅲ级;对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,休息时虽无不适,但稍加活动即感疲劳、心慌、胸闷或有轻度心衰现象。IV级:做任何轻微活动时即感不适,休息时仍有心慌、气急、有明显的心衰现象。

当心脏病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宜怀孕。

1、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。

2、风湿性心脏病伴有房颤或心率快难于控制者。

3、心脏有明显扩大或曾有脑栓塞而恢复不全者。

4、有心衰病史或伴有慢性肾炎、肺结核者。

5、严重的二尖瓣狭窄伴有肺动脉高压的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脏畸形较严重或有明显紫绀的先天性心脏病而未行手术者。

如果患有上述心脏病,而发现已经怀孕,可行治疗性的人工流产,以免妊娠晚期发生心衰而危及孕妇和胎儿生命。心功能在I—I级的心脏病患者虽然可以怀孕,但要加强产前检查,严密观察心脏功能,预防感冒,谨防心衰发生。妊娠晚期应住院待产。

若经医生检查,心脏功能不能胜任的,则坚决不能怀孕,如已经怀孕,应做人工流产术;如病情许可,则可继续怀孕,但应注意心力衰竭的发生,定期找医生检查和治疗。

心脏病孕妇尤应注意如下几点:

每天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,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。

要避免或及时治疗贫血。如果心脏病孕妇患了贫血,会加重心脏的负担,造成恶性循环,容易发生心力衰竭。

防止感染。任何感染,包括牙龈化脓、上呼吸道感染,都应尽早治疗,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。

用药上特别小心,尤其是强心药。一般情况下不主张使用,除非是孕妇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,尤其有心房颤动时。

小心使用抗凝剂。有的孕妇曾做过人工瓣膜移植手术者,须使用抗凝剂时,怀孕期间要多加注意。

必须做瓣膜切开术时:最好在未怀孕前做,若怀孕后,则应先行中止怀孕,再动手术为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