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動員工販賣客戶資訊,我們還有隱私嗎?

近日,移動公司陷入了巨大的輿論當中,原因是移動公司的員工竟然私自販賣客戶的資訊,導致了客戶隱私的洩露,這引起了人們的強烈不滿,要求公司給他們一個說法,在這樣的環境下,我們的資訊還有保障嗎?

移動員工販賣客戶資訊,我們還有隱私嗎?

移動員工賣使用者號碼資訊

經調查,2018年3月27日至4月26日,吳曉芳利用在移動公司工作的便利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,通過傳送電子郵件和微信資訊的方式,向陳玲非法出售,得款共計6萬餘元。陳玲在此期間,通過傳送電子郵件和微信資訊的方式,向莫某非法出售公民個人資訊,得款共計10萬餘元,獲利4萬元左右。日前,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,判處被告人吳曉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,並處罰金12萬元;判處被告人陳玲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,並處罰金10萬元。

移動員工販賣客戶資訊,我們還有隱私嗎? 第2張

移動員工賣使用者號碼資訊

這又引起了網上對於個人隱私的討論,如今現代人把手機號碼等個人資訊看得很重,所以大家都覺得販賣個人隱私資訊的行為應該受到嚴懲,特別通訊公司的內部人員。這種行為極其不道德,對社會危害很大。

移動員工販賣客戶資訊,我們還有隱私嗎? 第3張

個人隱私

不止在我國,個人隱私問題一直都是世界的問題。黑森林法則是很有道理的:向宇宙中的所有人發射某一個星球的位置使其遭到攻擊至毀滅,和在網路上公開發布某一個人的個人隱私使其遭受網路暴力至自殺,本質上是一回事。任何人都不應該用任何的的理由去偷窺他人的隱私,侵犯別人的私人領域。 ​